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重大事故隱患
(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或者工藝。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分臺階或者分層開采。
(四)工作幫坡角大于設計工作幫坡角,或者最終邊坡臺階高度超過設計高度。
(五)開采或者破壞設計要求保留的礦(巖)柱或者掛幫礦體。
(六)未按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對采場邊坡、排土場邊坡進行穩(wěn)定性分析。
(七)邊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采場邊坡未進行在線監(jiān)測;
2.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場邊坡未建立邊坡穩(wěn)定監(jiān)測系統;
3.關閉、破壞監(jiān)測系統或者隱瞞、篡改、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
(八)邊坡出現滑移現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邊坡出現橫向及縱向放射狀裂縫;
2.坡體前緣坡腳處出現上?。ㄍ蛊穑┈F象,后緣的裂縫急劇擴展;
3.位移觀測資料顯示的水平位移量或者垂直位移量出現加速變化的趨勢。
(九)運輸道路坡度大于設計坡度10%以上。
(十)凹陷露天礦山未按設計建設防洪、排洪設施。
(十一)排土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順坡排土,未按設計采取安全措施;
2.排土場總堆置高度2倍范圍以內有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設計采取安全措施;
3.山坡排土場周圍未按設計修筑截、排水設施。
(十二)露天采場未按設計設置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
(十三)擅自對在用排土場進行回采作業(yè)。